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保定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保定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于2025年5月21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保定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自2018年以来,各级政府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202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提出明确要求;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对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出明确要求。自此,国家通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优化政务服务的供给,促进政务服务运行规范、程序严密、过程透明、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为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事项清单》的直接依据是什么?
4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9号),我市事项清单据此编制。
3.事项类型都有哪些?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第1部分:编码要求》(ZWFWC 0109.1-2018),将事项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2022年,国务院在河北省、浙江省、湖北省三地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自此,行政备案也成为一种事项类型。
4.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哪些事项类型?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即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依申请公共服务8种类型。
5.什么是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
《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冀政办字〔2020〕154号)明确,目录清单包括事项名称(含主项、业务办理项名称)、事项编码、设定依据、事项类型等基本要素,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基本要素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之前应当保持一致,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四个基本要素的四同。实施清单是对目录清单办理要素的细化完善,以业务办理项为单位进行编制(无业务办理项以子项,无子项以主项),包括实施机构、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办理流程、结果名称等实施要素,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之间应当保持审批要素相对统一。
6.《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包含多少项事项?
《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计1638项,其中行政许可697项、行政备案364项、行政确认149项、行政裁决18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奖励33项、其他行政权力151项、依申请公共服务196项。
7.《保定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包含多少项事项?
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共计1032项,其中行政许可373项、行政备案246项、行政确认97项、行政裁决13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奖励24项、其他行政权力91项、依申请公共服务158项。
8.《保定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是如何编制的?
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梳理出行使层级含“市级”“县级”“乡级”政务服务事项,再加上国家、省委托、受理转报事项,去除因自然禀赋、地理区位等因素不涉及事项,形成《保定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保定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9.落实《保定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涉及哪些具体工作?
主要包括四项工作:
一是严格编制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各级各部门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相关审批与服务。于5月31日前编制完成本地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扎实推进事项规范运行。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进行领用调整,及时更新完善办事指南,规范开展审批服务。
三是协同做好事项衔接匹配。要求各级各部门协同做好与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等事项的衔接匹配,同时做好与业务办理系统、“冀时办”移动端及自助端等应用平台的对接联调。
四是健全完善事项协同机制。要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各县(市、区)健全完善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实现监管信息与办理结果实时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