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县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通告如下:
一、蠡县永兴庄赵家菜馆的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5月23日,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河北东淼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蠡县永兴庄赵家菜馆使用的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作出如下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三)整改情况。对清洗消毒人员进行了培训和严格要求,加强了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的管控措施,并对使用的餐饮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