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教育工作,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相关教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蠡县教育和体育局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设置。
(2)蠡县教育和体育局制发文件。
(3)蠡县教育和体育局年度工作总结、要点。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6)《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蠡县教育和体育局在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也可到蠡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索取相关材料。
2、政务新媒体
“蠡县教育”微信公众号
(三)公开时限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将在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法律法规对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蠡县教育和体育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蠡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永盛南大街61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312-6211143
传真号码:0312-6210536
邮政编码:071400
电子邮箱:lxwjjbgs@126.com
(二)申请
申请人向蠡县教育和体育局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蠡县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蠡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领取。
申请方式:
1、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蠡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蠡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蠡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3、蠡县教育和体育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1、审查。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审查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登记。工作人员对《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局领导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出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不属于本机关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实际做出更改、补充。
4、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并将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收费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申请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本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蠡县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
蠡县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法人或其它组织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邮 编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可多选)
纸 面
电子邮件
光 盘
磁 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
邮寄
快递
传真
自行领取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编 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