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县资规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提升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推动自然资源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单位依托县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征地信息、项目规划许可、土地林地矿山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方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信函申请渠道接收依申请政府信息,答复期限严格执行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答复内容、答复格式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方式按时做出答复,按程序报有关负责人审签后,通过邮政企业信函的方式邮寄给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办理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要求,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进行了细化和优化,对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建立了定期督查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19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3
9
2
1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有待拓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有待加强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改进措施。
(一)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征地拆迁等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策划、精心选题,制定发布方案,积极探索在线访谈、民意调查、新闻发布会、网上直播等创新方式,提升发布实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传递权威信息。积极适应新形势下自然资源和规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服务社会和广大群众的作用。
(二)不断完善互动回应平台。设立有效的咨询建言渠道,不断完善互动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对网友留言及时回复,实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