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5年,蠡县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公示公告、财务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积极发布政策解读,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单位本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单位制定了《蠡县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蠡县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明确了政府信息分类、政府信息公开编排体系、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通过设立政务服务大厅桌牌、发放明白纸、一次性告知书等方式实现线下公示;通过蠡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信用保定(河北蠡县)等平台,实现线上公示,做到了政务信息公开的精准、及时、合规、合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单位积极配合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完善我单位相关内容。积极通过政务新媒体宣传行政审批相关政策,2025年通过“蠡县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4条,对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发挥了很大作用。
(五)监督保障
蠡县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息、举报方式及程序等,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方便、快捷地获取蠡县行政审批服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公开内容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优化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优质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方法,增进办事群众对行政审批局的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