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5年,蠡县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社会热点及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重要政策,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行政执法公示、政策文件、重大会议信息,调整并公开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办事指南,推进市场主体信息、信用信息公开,推动主动公开提质提效。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据部门职责和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突出依法、便民的原则,按规定做好文件保密审查、登记,及时在更新信息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内容覆盖全面、更新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工作实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公开内容,同时依托微信公众号“蠡县医保局”聚焦医保热点话题,常态化发布医保政策宣传解读、基金监管案例等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信息公开主管机构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选齐配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全面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管理,进一步为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虽然加大了新媒体层面的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依然存在细节上的不足,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依然还有拓展空间,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主动公开的意识,继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单位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