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由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向新台阶。
(一)强化主动公开。我办依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强化主动公开,保障民众知情权。2025年以政府办名义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150条,公示公告345篇、“专题专栏”栏目发布信息136条,“蠡县要闻”“工作动态”等栏目发布信息124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持续推动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化,针对土地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召集相关单位和属地乡镇多次召开信息公开申请协调会,共同研判答复内容。加强对政府各部门、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定期梳理分析申请情况,邀请市政务公开办主任来蠡县举行专题培训。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每周开展人工读网,对网站各栏目逐一检查。
(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和民生需求,合理增设“涉企行政检查公示”栏目,对长久失效的栏目进行合并撤销,定期对门户网站程序及数据库进行技术巡检,确保网站正常运行。发挥好政务新媒体宣传功能,聚焦政府重点工作与群众关切,常态化推送政策文件、政务动态、民生时事等权威信息。2025年“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277条。
(五)加强监督考核。完善监督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限期整改落实。组织全县政府部门、各乡镇主管副职、业务人员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有效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
下一步,将每日开展人工巡检,提醒相关单位及时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确保更新频次和内容。同时,加强与政务新媒体账号的联动,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全县重要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