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和县政府具体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24年,蠡县分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主动公开。在保证信息安全、严防涉密信息外传的前提下,及时公开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等信息。
二是规范申请公开办理。全年收到一件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办结。
三是规范信息管理。蠡县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委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任务时限,确保责任到人,坚决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蠡县分局无单位门户网站,指派专人负责在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切实做好县政府网站公开工作。
五是监督保障。蠡县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仍存在对上级最新政策的理解还不是很到位,对部分公开信息的分类把握不是很准确等问题。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公开指导, 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落细落实信息处理费政策。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