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蠡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蠡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蠡县税务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及省市县各级关于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依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质效不断提高。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蠡县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主动公开规定事项和重点领域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事项,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在依法公开事项上的获得感。全年主动公开人事信息1条、采购项目15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4条、欠税公告4条、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刊播税收新闻10余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蠡县税务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台账,明确部门责任,严把工作时限,确保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履行依申请公开责任,加大职能部门协调力度,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充分发挥涉税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4年,收到有关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案件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蠡县税务局持续加强网站栏目维护,夯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实用性、时效性、适用性,规范信息采集、发布、备案流程,严格审查把关,安排专人作好管理工作,确保按照规定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及时、准确做好政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栏目的内容维护和更新,同时依托保定市税务局微信、抖音等平台,以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覆盖范围。

(五)监督保障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守工作纪律要求,加强信息公开过程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建立信息对外发布审批单及台账,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统筹推进工作开展。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畅通政府信息公开、违法行为检举、12366等对外公开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蠡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需持续提升;政策解读形式有待提高。针对上述问题,蠡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一是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培训科目,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熟练运用政务新媒体。借助动漫、微视频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会操作,推动政策落实落地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蠡县税务局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