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气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蠡县气象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从严把握公开范围,通过政府网站、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
我单位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同时把好信息内容的政治关、保密关、事实关、文字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确保发布内容准确、发布规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常态化开展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结合我单位实际,每季度进行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梳理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督促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单位内部的培训,不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推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蠡县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足。二是相关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接下来,我单位将继续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开展多形式的交流,运用视频、图片等形式丰富信息内容,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自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