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留史镇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留史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照省、市、县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方针,深化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具体化公开标准,探索创新公开形式,确保各类政府信息能及时、主动向公众公开,按要求完成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留史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动态更新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留史镇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强化业务操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今年我镇未收到任何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2024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留史镇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具体办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定期开展自查整改,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留史镇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发布,实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发布信息。对外公开的每一条信息均由相关负责人编辑、分管负责人把关。二是加强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规范、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上级对政务公开更高的要求,留史镇仍有很多进步空间: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三是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仍需深化;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稳定性和专业性仍需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留史镇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