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由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科学化。
(一)主动公开。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强化法定主动公开,增设医疗、助企纾困、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教育、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涉市场主体、消费和外经贸、财政税费、建设、国土、乡村振兴等15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全年蠡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2238条,“蠡县微博”共发布信息321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水平。公开县政府、政府部门、各乡镇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诉求。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21件,办理上级交办的依申请公开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三审三校,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强化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情况、优化营商环境、财政信息、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政府政策文件动态更新工作机制,落实好政策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结合省、市、县决策部署要求,围绕群众关切,新增主动公开栏目,及时合并内容雷同板块。二是充分利用开普云监管平台,实时监测政府网站,确保网站时时可连通。开展网站等级保护工作,取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3级证书,提升平台安全性。三是强化新媒体账号备案管理,借助省办、国办平台监测新媒体账号运营情况。
(五)监督考核。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考核标准,逐项对照自查,并对全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提出明确要求。采取人工自查与开普云监测的方式,督促各单位主动更新政府信息,整改错敏信息。对于不公开、不整改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卡,告知单位一把手,压实政务公开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9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916
行政强制
5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10.67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2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政务信息公开业务人员流动性大,导致部分工作缺乏延续性。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解读力度不够。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得不够充分,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主动性不高。四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时效及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动态更新各乡镇、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名单,明确分管副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要求传达到位、落实到位。强化重点信息推送,引导各单位积极转发蠡县要闻、重大工作动态。二是强化工作人员培训。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每年组织至少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利用微信工作群日常解疑答惑,重点监督发改、资规、财政、教体、民政、市监、住建、人社、农业等部门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指导各部门、各乡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大政策文件公开及解读力度。加强与分口秘书的沟通协调,及时公开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压实文件制发单位政策解读责任,采取图文、问答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增进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理解和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全年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