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蠡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发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关心关注点为中心,加强政府信息供给,规范平台建设,强化政企互动,稳步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促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和涉企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开发区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开发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开发区积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积极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规定做好文件保密审查、登记、公开。
(四)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的内容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大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回应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开通了微信公众号,确保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
(五)监督保障
加强信息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认真执行信息先审后发制度,形成专人负责、专人收集信息的公开机制,把好信息内容关、文字关,杜绝表述错误。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如下两方面: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全民参与的意识还有待提高。机关广大干部对主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不强,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