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民政局关于对蠡县万家职业培训学校拟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公告送达

当事人:田卫朋

社会组织名称:蠡县万家职业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130635MJ07083907)

经核查,你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接受年检监督检查,具体表现为: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报送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共计3年)的工作报告。我局多次通过电话、实地到访等方式联系,均未能与负责人取得有效沟通。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一条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民发〔2021〕7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

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蠡民罚告〔2026〕1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对上述拟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有权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伟  联系方式:0311-6211742 

 

 

 

                                  蠡县民政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