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5年中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蠡县中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公开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特此公告如下

项目简介

(一)实施区域。依据有利于集中连片实施原则,确定南庄镇、曲堤镇2个乡镇(小麦玉米主产区)的部分村作为项目实施区域,各环节实施绩效面积不少于2.5万亩(绩效面积是对各托管服务环节作业亩数按权重折合计算的绩效面积,其中耕环节为36%,种环节为27%,收获环节为27%)

(二)补助环节补助资金玉米播种;玉米收割运输;玉米秸秆还田、旋耕;小麦项目补助资金总额207万元。

(三)实施内容。项目实施时间为2025年6月-11月;项目服务对象为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突出服务重点为小农户,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面积或资金,占比高于60%。面向小农户的项目补助资金,补助小农户的比例不少于50%;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兑现根据《2025年蠡县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予以支付。

(四)服务标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使用农业农村部或省农业农村厅推荐使用的托管服务制式合同项目实施必须规范,采取北斗作业监测终端应用等智能信息系统的留痕、第三方人工质检等措施;作业质量标准,应执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指引的通知》(农经办〔2023〕1号)中有关要求。

二、遴选对象

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服务企业等。

三、资格要求

1)依法注册登记。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且已经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无异常名录的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和固定办公场所等。没有注册登记,或虽已办理登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等服务主体不在选定范围内。

2)拥有必要的社会化服务能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人员、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3)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事故,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广泛认可和好评。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社会化服务主体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

四、遴选程序

网上公告。县农业农村局在蠡县人民政府信息发布遴选公告。

自愿报名。符合条件意向服务主体自愿报名。

(三)综合评审。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小组对报名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

网上公示通过评审遴选出不3家服务组织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名单。

五、报名提交资料

报名需要携带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加盖服务组织公章))服务组织基本情况。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包括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近两年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事故)。

(四)服务主体技术力量(作业机具、作业人员、作业能力等)佐证材料。

(五)合作社农机具照片。

  (六)其他。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且需密封盖章。

、报名日期

2025年56日-514下午1730分,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

  蠡县农业农村局农经股212

 址: 蠡县维明东路192号

联系人:张静芝郝颖颖、赵倩

  联系电话:13931264885 13293294239 15833889102

固定电话:0312-621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