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保清13探井勘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保清13探井勘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6505001(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蠡县维明西路999号
邮 编:071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保清13探井勘探项目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林堡乡孙庄村
河北油诚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22万元,环保投资20.5万元,项目临时用地面积 11677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斜井一口(深度2300米),采用二开井身结构,进行为50天探测,钻探完后进行试油,试油结束后临时封井。主要设备详见报告表表2-5。项目建成后进行为期50天的石油勘探,后期若利用勘探井从事生产等活动,需另行履行环保
手续,若不具备开采价值进行永久封井,站场恢复。
工程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等要求。泥浆采用泥浆随钻不落地工艺,分离后的钻井废水部分回用于钻井液配置,剩余部分暂存于废液储存罐,运输至高29 转油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回注。生活污水泼洒降尘,井场设置移动厕所,定期清掏。井身采用水泥固井和套管固封;选用合理泥浆密度,采取井控措施,防止井喷。场地进行泼洒抑尘、四周围挡;试油期采出液通过密闭管线进入储液罐,储液罐做好防腐、密闭措施。堆土上铺设密目网,植被恢复严格限制施工作业范围,禁止破坏施工作业外的地表植被。临时占地上的设施搬迁后,拆除基础,进行复垦到原状态临时占地恢复完钻后对井场临时占地恢复原貌,同时进行土壤培育,满足正常耕种要求。项目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设备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库房地面、生产车间地面等均采取了相关防渗措施;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
采取了网络平台公示方式进行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