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潴龙河治理工程(蠡县段)用土专项跟踪审计及陈村分洪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比选人为蠡县诚润誉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蠡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出比选公告。
2.项目概况与工作内容
2.1项目名称:潴龙河治理工程(蠡县段)用土专项跟踪审计及陈村分洪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2项目概况:潴龙河治理工程(蠡县段)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境内,工程范围包括潴龙河主河道及陈村分洪道。用土需求主要围绕潴龙河治理工程(蠡县段)施工展开,将使用土料进行堤身填筑作业,加固堤坝,提升河道防洪、蓄水能力。潴龙河治理工程(蠡县段)陈村分洪工程位于河北省蠡县潴龙河左堤北陈村附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分洪口门、分洪闸和管理房等,同时为保证分洪顺畅,在分洪口门和分洪闸上下游进行清淤。分洪口门和分洪闸的建筑物级别为2级。分洪口门和分洪闸自上游至下游依序布置,管理房位于分洪闸下游侧。分洪口门宽度340m,口门两侧设置裹头,裹头型式采用水泥土搅拌桩格构墙。分洪闸为开敞式水闸,两孔一联,共计8联16孔,单孔净宽10m。
2.3服务质量:满足国家、地方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法律法规,达到合格标准,出具真实、合法、有效的成果文件。
2.4工作范围:潴龙河治理工程(蠡县段)用土单价及投资资金复核审核及陈村分洪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6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7评标办法:按照投标价格最低,不超最高限价:289000元(大写:贰拾捌万玖仟元整)。
2.8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响应文件中附身份证、注册证书和2024年10月至今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3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选取;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比选申请。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请有比选意愿单位确认参加本次比选后,于2025年4月27日17时00分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到蠡县诚润誉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领取比选文件。
4.2递交时间:2025年4月29日10时00分前递交比选申请响应文件。
4.3递交地点:蠡县诚润誉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接收。
5.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蠡县诚润誉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永盛南大街695号
联系人:王晨曦
联系方式:0312-621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