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政府办公室总体职责
1.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
2.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3.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对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对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4.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5.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送县政府的文电。
6.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决定事项及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组织好专项督查工作。
7.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负责紧急重要事项的协调上报。
8.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安排和工作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9.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10.负责政务信息服务工作和县政府系统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11.承担县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2.承担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职责。
13.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系统的行政事务和政务接待工作。
14.负责受理通过短信平台、群众热线对全县政府系统损害行政效能建设、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投诉;对投诉事项按程序办理并进行跟踪回馈。
15.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外事工作职责。
17.承担县政府政策研究职责。
18.承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9.承担县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责。
20.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和职能
1.综合一股。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和组织协调工作。起草县政府主要领导综合性讲话等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县政府重要文件。编纂县政府大事记。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长碰头会议和县政府党组会议的具体组织、记录、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县长调研及重要活动的安排和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县长交办事项的办理、回馈工作。负责按照县长要求和县政府工作需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络、新闻稿件把关及县政府重要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组织、记录、纪要整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二股。办理机关事务、发展改革、协同发展、重点项目、粮食和物资储备、财税、国有资产管理、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创业就业、行政审批、统计、电力、开发区建设、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保障、生态环境、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交通、公安、司法、金融、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林业、人防、住房公积金、通讯、民政、扶贫、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业运行、科学技术、商务、招商引资、国企改革、市场建设、烟草专卖、供销、邮政等方面的工作。组织起草常务副县长、副县长的讲话和其他重要文稿。负责常务副县长、副县长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回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按照县领导要求和县政府工作需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秘书股。办理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信访,县政府及办公室来文来电处理、印鉴管理工作。协助相关股室做好全县大型活动和相关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值班、考勤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批示意见。负责检查、抽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值班情况。负责紧急重要事项的协调上报。负责机关党务工作。联系县委办公室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政策法规股。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机要收发、保密工作。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审核、把关、编号工作。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来文来电和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电子公文的传阅、领导批示登记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公文及上级来文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非涉密电子公文接收、上报、下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协调股。负责全县综合性大型活动和相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系统干部职工大会有关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群团工作、老干部服务工作。综合协调和管理全县外事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督查室。负责国务院、省、市交办工作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全县重要会议确定的工作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县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落实方案》的立项、印发、工作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县委、县政府惠民事项的征集汇总、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确定的工作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工作批示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县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县党代会、县“两会”重要建议、提案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重大突发事件、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领导临时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受理对全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办事效率、有效服务等机关作风问题的投诉、批转。负责被投诉单位对投诉事项查处工作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的承办工作。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县政府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等有关事宜。承办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热线办。接收市热线平台转办问题诉求。对主体责任较为明显的工单,进行下发转办。对涉及多部门、主体责任不明确的工单,组织协调有关单位,研判确定牵头单位。督促承办单位工单办理进度。申请不合理诉求工单、不纳入考核工单。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把关并回复,对不满意工单和不按要求回复的进行退单。会同政府督查室督促承办单位对反映人进行回访。对营商环境等17个重点领域工单进行抽查回访。会同督查室每月对市纪委下发的交办清单进行分办、督导、回复。会同综合一股,贯彻落实政府常务会“每月一题”。根据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每月进行考核排名,起草月通报,呈报相关县领导,并下发各承办单位。组织召开热线工作会议,开展热线业务培训。征集一批感人热线故事,集印成册,向县领导和相关单位印发。对政务热线进行分类建档。协调各单位对形成督办工单及多次重新办理工单进行考核申诉。参照热线办理程序,对反映事项进行接收、转办、协调、督促、回复。
8.信息股。负责政务信息、新闻媒体信息的收集、筛选、上报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蠡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政府官方微博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相关文件。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及有关活动。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与维护。主动公开县政府暨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协调做好政策解读。负责受理向县政府暨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负责全县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管理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干部调配、考核奖惩、劳资关系、教育培训、技术等晋升、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的财务工作,负责办公室年度财务预算的起草、执行和监督。负责办公室各项开支报告的起草和办理。负责办公室各种办公、生活用品的购置、管理。负责工资发放。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金融股。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金融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协调金融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协调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县域企业与银行的对接。培育推荐企业上市融资。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的新建报批、变更、市场退出或转制工作。配合省、市开展全县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的一般合规性的行政检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调组织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调查处理、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承办上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方志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政府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订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编纂本县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和地情资料丛书,并负责组织审查验收。负责全县其他各类志书的审定工作。搜集、整理、保存蠡县地方志资料,组织整理蠡县旧志。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保障及服务。
(三)办公地址:蠡县范蠡东路15号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0312-6211495
(六)负责人:齐学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