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民政局

一、蠡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落实省关于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

(二)贯彻落实社会组织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负责对社会组织的活动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和我县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转变职能。县民政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二、内设机构调整

县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督查督办、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管理及会务、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法制宣传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上级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上级关于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

(二)社会福利股。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上级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管理工作。落实省关于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相关办法。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三)社会事务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政策,落实上级关于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经营性公墓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处理涉外殡葬事务。负责全县火化证、骨灰安放证、婚姻登记证的印制和管理。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群建设等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落实上级关于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落实上级关于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办公地址:蠡县永盛南大街83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6211742负责人:楚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