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政府和县政府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县政府有关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3-18 信息发布人: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政府和县政府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县政府有关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县政府和县政府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县政府有关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高 波(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张 超(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政府党组副书记)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协同发展、对内对外开放、商务、招商引资、企业改制、重点项目、粮食和物资储备、财税、金融、外事、人事人才、统计、政务公开、地方志、开发区建设、工业经济运行、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县外事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经济开发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商务局。 协管县审计局。 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的工作联系。 联系县税务局、县人行、县银监机构及金融保险机构。 魏彦茹(副县长)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医疗保障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负责与县妇联、县计生协的工作联系。 张秋刚(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负责农业农村、水利、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民政、扶贫、供销、电力、通信、气象、市场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县供销社、县市场建设中心。 负责与团县委、县工会的工作联系。 联系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邮政局、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铁塔公司。 王红强(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法制、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与县人武部的工作联系。 杜殿海(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负责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交通、生态环境、林业、人防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 负责与县残联、县科协的工作联系。 联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烟草专卖局、养路工区、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 李 哲(县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协助张超同志分管协同发展、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商贸流通、工业经济运行等工作。 协管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楚群英(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高波同志工作。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负责县政府与县委的工作联系。 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实行结对子制度。一名领导外出、请假期间,对应的领导负责其分管工作。具体安排为: 张超←→张秋刚 魏彦茹←→张秋刚 王红强←→杜殿海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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