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
发布时间:2022-09-06 信息发布人: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9月2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素杰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彦茹、吴彦昌、张洪涛、边永出席会议。 会议审查批准了《蠡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蠡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蠡县人民政府关于蠡县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重点工作举措(草案)的报告》。 会议指出,上半年,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面对经济下行、新冠疫情、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围绕完成全年收入任务,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充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重点领域资金保障,保证了支出的需要,推动了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下半年,县政府及财税部门要紧紧围绕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努力实现年度目标,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必要的一般性项目支出,保障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确保全年收支平衡。同时,要进一步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券资金绩效管理,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同意免去史丽坤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任命宋小娟为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李研、赵根梅等十三位同志为蠡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县“一府一委两院”负责同志,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及县人大各室委相关同志列席了会议。【刘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