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办事指南 |
| 发布时间:2023-11-21 信息发布人: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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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 1.二手房转移的登记原因及水电气联动过户的文件需齐全、有效; 2.申请转移的二手房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一致; 3.二手房被查封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4.二手房有异议登记的,受让方需签署知悉存在异议登记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 5.二手房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价款的,需补缴土地价款; 6.申请二手房转移的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需一致; 7.申请转移的二手房涉及的水、电、气需无欠费、无争议; 8.设有抵押权、处于出租状态的二手房,暂不列入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范围。 二、办理情形 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暂适用于个人买卖二手房(不包含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合并办”)及水电气联动过户的办理情形。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扫码缴费)-审核登簿-打证。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五、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3.原不动产权属证书; 4.买卖合同; 5.户口簿; 6.配偶身份证明; 7.结(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8.纳税(完税)凭证。 六、收费事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七、咨询电话 0312-6226699 八、办理地点 永盛南大街515号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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