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 |
发布时间:2022-03-11 信息发布人: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蠡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 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风险地区来(返)蠡人员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蠡人员要提前报备,未提前报备的来(返)蠡后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对于提前报备,经分析研判有疫情传播风险,抵蠡后第一时间集中隔离的,集中隔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没有提前主动报备而被集中隔离管控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具体金额由隔离专班和相关乡镇调查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情节确定。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来返蠡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从外地来返蠡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医,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切勿因未主动报备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蠡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