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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人民政府——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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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行政处罚

11130635MB74488A-CF-001-0000

非法转让

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执法监察与卫片管理股

《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3款,按《土地管理法》第73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8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62条

机关、企业、个人

80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60个工作日

没收转让方非法所得、限期改正;可以按非法所得5%-50%处以罚款;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11130635MB74488A-CF-002-0000

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

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执法监察与卫片管理股

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63条,按《土地管理法》第81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9条处罚

机关、企业、个人

80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60个工作日

没收出租方非法所得,并按非法所得的5%-20%处以罚款

 

11130635MB74488A-CF-003-0000

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

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执法监察与卫片管理股

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56条,按《土地管理法》第80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3条处罚

机关、企业、个人

80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60个工作日

责令交还土地并按每平米10-30元处以罚款

 

11130635MB74488A-CF-004-0000

非法占地

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执法监察与卫片管理股

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43、44、62条,按《土地管理法》第76、77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66条处罚

机关、企业、个人

80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60个工作日

责令退还土地、拆除或没收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按每平米30元以下处以罚款;追究责任人行政或刑事责任

 

11130635MB74488A-CF-005-0000

破坏耕地

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执法监察与卫片管理股

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36条,按《土地管理法》第74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0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63条处罚

机关、企业、个人

80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60个工作日

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可以按复垦费每平米15元的以北以上、2倍以下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1130635MB74488A-CF-006-0000

闲置土地

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土地利用股

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37条,按《土地管理法》第80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3条处罚

机关、企业、个人

80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60个工作日

责令交还土地;按每平米10-30处以罚款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行政裁决

11130635MB74488A-CJ-001-0000

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公室(信访股)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180

180

 

11130635MB74488A-CJ-002-0000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裁决

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公室(信访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一款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180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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