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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人民政府——木材运输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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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运输证核发

事项名称

木材运输证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9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200982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七条: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木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1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62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重点国有林区的木材运输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木材运输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实施机构

林业局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木材运输证

结果样式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是否有示范文本

书面申请

1

 

林木采伐许可证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1

 

 

森林植物检疫证书

1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1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首环节

受理

任锋

1

 

第二环节

审核

刘艳庄

1

 

尾环节

办结

任锋

1

 

办理形式

线下办理

审查标准

对照申报材料逐一检查是否齐全,没有检疫证书的要现场进行检疫。

通办范围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办理地点

林业局林政股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

0312-6223399

监督电话

0312-6235986

附件:木材运输证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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