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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人民政府——蠡县林业局行政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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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林业局行政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检查项目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林业局种苗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34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是否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林业局林政科
《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是否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活动及其他内容。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林业局林政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17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河北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采伐是否按核发的采伐许可证的内容进行,是否按照提交的伐区调查设计文件进行,采伐后是否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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