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许可)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交通运输许可项目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理依据 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三、受理机构 行政审批 四、审批数量 具体审批数量,根据蠡县行政审批大厅的相关公告确定。 五、办事服务信息 (一)许可服务信息 (二)申请人需要现场报送提交材料。 六、办理流程及审批时限 详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七、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审批结果 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九、结果送达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或告知服务对象。通过现场领取方式将结果送达。 十、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2.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3.申请人发现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行政机关举报,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 2.不得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 3.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蠡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公园路161号 电话:0312-6211153。 (二)电话咨询:0312-6211916 十二、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蠡县交通运输局 (二)联系电话:0312-6211153。 (三)办公时间:6-8月上午时间8:30-12:00,下午时间14:30-17:30,其他月份上午时间8:30-11:50,下午时间13:30-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 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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