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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处罚
实施单位 蠡县蠡吾镇人民政府 执法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09号)七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9年交通运输部令第20号)第五十一条
省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