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事后公开 > 详情信息

详情信息

详情信息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蠡小执罚决字[01001]号
相对人名称 马起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蠡县小陈镇北大留村东侧露天焚烧秸秆。
事由
大气污染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
处罚结果 2000元 实施机关 蠡县小陈镇人民政府
决定(通知)日期 2022-02-07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2-02-07
全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