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信息
详情信息 |
|||
|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保蠡罚决【2025】0007号 | ||
| 相对人名称 | 蠡县南北毛纺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张均辉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63574017513XK | ||
| 主要违法事实 | 利用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案 |
||
| 事由 | 2025年6月29日根据县信访局转办河北省信访局人民群众信访(来信)信访件编号LX1300002025062030397.反映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北漳村,南北公司染厂偷排染色污水到村东边树林中的问题。我局迅速组织开展核查工作。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污水处理站处理单元曝气池内技术人员在调试曝气喷头的产气情况。在检查该公司厂区东侧树林中地面呈潮湿状态,发现有印染污水排放的痕迹。执法人员在检查污水处理厂西侧发现一卷白色塑料管,经对企业负责人李长松进行询问,经初步核查该公司存在废水外排的行为。 |
||
| 违反的法律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
||
|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
||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 | 实施机关 |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5-09-26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5-09-26 |
| 全文公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