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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保蠡罚决【2025】0002号 | ||
| 相对人名称 | 保定昌锐毛纺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展亚丽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635791393356G | ||
| 主要违法事实 |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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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由 | 2025年5月6日环境执法人员王春江、王春芳对保定昌锐毛纺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染色1、2车间均未开工生产,污水处理站曝气池正常曝气,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比对该公司环评审批手续,发现该公司2号染色车间内建设安装完成的6台筒子纱染色机、1台甩干机、1台脱水机;2号染色车间南侧新建设完成的1座染色车间,包括车间内安装完成的5台筒子纱染色机、1台脱水机:1号原料库房和2号成品库房建设安装完成的6台倒筒机均未在环评批复之内,与该公司原有毛线染色生产设备不相符,新建完成的生产车间还未使用,新建设备还未连接动力电源,不具备生产能力。执法人员现场调取该公司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后的环评审批手续,该公司现场负责人展立松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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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的法律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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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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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贰万零贰佰伍拾伍元玖角肆分整 | 实施机关 |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5-06-25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5-06-25 |
| 全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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