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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冀保蠡城罚决字〔2025〕 第2号 | ||
相对人名称 | 卢须芳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主要违法事实 | 擅自占用湿地公园北侧绿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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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擅自占用湿地公园北侧绿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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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的法律条款 | 《河北省绿化条例》(2017年9月1日施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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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河北省绿化条例》(2017年9月1日施行)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2023年8月修订)第714条第一项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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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改正并罚款 | 实施机关 | 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5-06-04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5-06-04 |
全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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