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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蠡公(曲堤)行罚决字〔2025〕0087号 | ||
相对人名称 | 徐**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蠡县公安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30635746852904T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4年06月15日08时许,王*甲与徐**因为土地纠纷发生争执,徐**对王*甲进行殴打,之后王*甲的弟弟王*乙对徐全凯进行殴打。王*甲系六十周岁以上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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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殴打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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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的法律条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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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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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 实施机关 | 蠡县公安局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5-02-17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5-02-17 |
全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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