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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冀保蠡)应急罚【2024】020号
相对人名称 蠡县高盛加油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刘硕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35586920081w
主要违法事实
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且未向从业人员通报。
事由
现场检查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和《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十二条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实施机关 蠡县应急管理局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6-19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4-06-19
全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