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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冀保蠡万(执)罚决〔2024〕第1号 | ||
相对人名称 | 李清成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4年3月14日晚8点半左右接到平台告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是李清成在违法点燃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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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李清成违法点燃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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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的法律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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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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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1000元 | 实施机关 | 蠡县万安镇人民政府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4-04-15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4-04-15 |
全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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