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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蠡卫医罚决字【2024】第2-C001号 | ||
相对人名称 | 蠡县伊宁口腔诊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杨新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主要违法事实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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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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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的法律条款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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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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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10000元 | 实施机关 | 蠡县卫生健康局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4-05-20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4-05-20 |
全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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