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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冀保蠡)应急罚〔2023〕044号
相对人名称 蠡县立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曹立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35MA0FF2NC28
主要违法事实
施工现场配电箱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事由
现场检查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和《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 实施机关 蠡县应急管理局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21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3-11-21
全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