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查标准 |
| 发布时间:2025-11-05 信息发布人:中共蠡县县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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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档案局依据职权对国有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标准如下: 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存在以下情形的为不合格: 1.各门类载体档案未集中统一管理。 2.未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 3.档案库房不符合档案防火、防盗、防紫外线、防有害生物、防水、防潮、防尘、防高温、防污染等要求。4.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5.未编制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6.未编制本单位全宗介绍、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 7.未在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归档工作。 8.未对所属机构开展档案监督指导工作。 9.档案委托服务未签订委托服务协议。 10.档案委托服务中档案发生篡改、损毁、丢失、敏感信息外泄等安全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