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的主要内容与规模 新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处理能力达到2.5万吨/日,占地45亩,同时配套完善区内污水收集管道系统。综合考虑辛兴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条件,原水水质,出水要求,管理水平,供水造价等因素,比较各种污水处理工艺的优劣势,拟采用美国循环活性污泥法(cste),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以及配套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技术先进,工艺可靠。 二、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 有利于控制海河流域的污染辛兴镇境内的大清河位于海河流域中部,西起太行山,东邻渤海湾,北邻永定河,南界子牙河。辛兴镇污水的排放和处理水平对大清河水质,进而对海河流域和白洋淀的水质都具有直接影响,提高辛兴镇污水处理能力水平是控制整个海河流域污染和实施海河流域污染治理规划的重要一环。 2、 有利于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辛兴镇污水的排放和处理能力严重失衡,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本区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污染,并成为了工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同时导致地下水资源质量下降,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尽快提高辛兴镇污水处理能力,不仅是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的具体体现,而且具有突出的紧迫性。 总体来讲,建设辛兴镇污水处理厂,是南水北调沿线污染治理和海河流域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护生态环境、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可在很大程度上消除白洋淀水系污染的隐患,对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水平的提高也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建设辛兴镇污水处理厂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 项目建设对区域经济的影响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环境的直接影响造成水源水质的恶化,这一后果又促使人们更进一步加大地下水的开采强度,并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将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建设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实现循环使用,可大量节约水资源,降低地下水开采强度,对地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四、 项目总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5565.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515.9万元,流动资金50万元。拟申请国际金融组织贷款2757.95万元,配套资金2757.95万元。 1、 贷款用途贷款2757.95万元,1469.8万元用于建筑工程,1288.15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 2、 配套资金及来源配套资金2757.95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757.95万元,地方配套1000万元。 五、 还贷资金来源及年度还贷安排 1、 还贷资金来源本项目建成后,对处理污水收取排污费,日处理污水2.5万吨,年创产值739.13万元,部分用于还贷资金来源。 2、 年度还贷资金安排贷款总计2757.95万元,还款期20年,每年还本金137.90万元,利息(年利率3%,承诺费0.75%)103.42万元。每年共计偿还241.32万元。 六、 项目建设条件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拟址于河北省蠡县辛兴镇镇区西北部,月明河东岸,距镇西环路500米,距高蠡路2公里。 七、 项目建设单位 本项目由河北省保定市蠡县辛兴镇政府承办。 项目法人:崔明章 联系电话:0312-6561464 传真:0312-656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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