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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私营登记程序
2005-7-8 17:09:22

  1、申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经营场地证明及相关证件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对符合办照条件的申请者进行受理填写有关开业意见;

  3、初审:工商所对申请办照者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者由工商所提出初审意见报县工商局;

  4、审核:局企业科对工商所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政策法规者报主管局长审批,依法核准注册;

  5、发照:营业执照由局企业科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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