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件”管理,对即办件、答复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1)即办件,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2)答复件,由窗口人员直接答复,出具答复件通知书。(3)承诺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先收件,承诺办结时间;出具承诺件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联系原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客户到时凭通知书领件。(4)联办件,由责任单位窗口收件,出具联办件通知书,承诺办结时间。实行一条龙办理,责任单位一把手负责,一包到底,客户到时凭通知书领件。(5)补办件;由于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无法办件,承办窗口应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待服务对象补全申报材料后按即办件、答复件、承诺件、联办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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